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3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4.75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3亿元(含)-5亿元(含)调整为1亿元(含)-2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在2022年2月25日(原回购届满日)的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至2022年8月2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