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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醉不成欢惨将别
2023-06-30 00:57  浏览:54

(上接B85版)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敦尧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国家测绘局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1月至1993年9月,任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讲师;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于东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东京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日本Xanavi公司导航事业部部长;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日本微软公司ITS部经理;2002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日本适普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至今,任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12年7月至今,先后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敦尧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890.7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1%,同时,通过分别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3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4.42%,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鼎立恒丰、励元齐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敦禹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军德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光庭信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德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2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988%,同时,通过持有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万股,通过持有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8114%;系鼎立恒丰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吴珩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兼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光庭信息董事。

展开全文

截至本公告日,吴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欧阳业恒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年8月加入中海达,历任中海达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监、总监;董事长助理兼集团企业发展中心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中海达董事长特别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业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李森林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新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于福州大学攻读地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硕士;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5年8月至今,任光庭信息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森林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9.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196%,同时,通过持有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万股,通过持有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7376%;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葛坤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3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中汽投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中油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武汉奥雅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光庭信息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光庭信息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葛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万股,通过持有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252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汤湘希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汤湘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蔡忠亮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今,于武汉大学地理信息与地图科学系任教;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忠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王宇宁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4月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教;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应用经济分会常务委员。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01月0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幼波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

刘大安: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蔡幼波: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01月04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朱敦尧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葛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朱敦尧: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王军德: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李森林: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吴珩: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欧阳业恒: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葛坤: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汤湘希先生、王宇宁女士、蔡忠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王宇宁: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汤湘希: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蔡忠亮: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1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将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及《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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