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11.1.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67,43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60,643.24万元的10.08%,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165,283.63万元,占总金额的98.7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2,148.31万元,占总金额的1.28%。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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