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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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月10日为日本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1月10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基金境外主要投资者场所节假日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