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董事吕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董事吕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1%)。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吕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吕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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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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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吕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钢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吕钢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吕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