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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陈建斌家暴
2023-06-28 10:39  浏览:4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财政部2020年1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4日

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1349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中证 1000ETF

场内简称:中证1000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46

终止上市日:2022年1月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2年1月4日,即在2022年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展开全文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27日,自2021年12月28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2年1月5日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1349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访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ccbfund.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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