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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非负整数是什么意思
2023-06-27 20:53  浏览: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祝瑞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黄一新、姚永宽、钱顺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王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睿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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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8《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1《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2《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3《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4《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7《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议案9《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1《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陈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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