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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什么是挠度
2023-06-26 20:42  浏览:3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天信息”)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天信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21年12月20日到2021年12月29日,公司在OA办公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信息、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包括管理及专业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业务骨干)。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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