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附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至今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178.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39号一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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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货币资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全部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4,097.54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人民币80.53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拟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共计人民币4,178.07万元(未经审计),预计将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178.07万元(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