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9日从海关总署获悉,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701项约束性义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4.8%,目前已全面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海关总署表示,在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方面,海关总署聚焦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点、痛点问题,按照“能快则快”原则,全面升级海关原产地管理信息化系统,重新构建763个业务节点,优化享惠货物的申报模式和报关单结构,确保全面实施原产地规则和协定税率,实现签证数据与通关数据共享应用,构建原产地管理、企业管理和商品管理相结合的立体化海关监管与服务网络。
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方面,海关总署聚焦RCEP贸易便利化各项规则,RCEP有关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落地实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持续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截至目前,进出口环节需要核验的监管证件已从2018年的86种精简至41种,减少了52.3%,除保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余的38种监管证件可全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网上申请、联网核查和无纸通关,通关物流环节单证无纸化、电子化和监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我国与RCEP成员国间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与实施方案也在推进制定中。在RCEP建立有AEO制度的10个成员中,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其中5国签署了AEO互认安排,与马来西亚完成了互认磋商,正在与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4个国家积极推进互认合作。
针对RCEP关于鼓励成员公布放行时间的规定,海关总署每季度向各省(区、市)公布全国及各省域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增强进出口通关时间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据统计,2021年11月,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5.87小时,较2017年压缩63.17%;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1.57小时,较2017年压缩87.23%。
RCEP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成员有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进出口总值10.22万亿元人民币,占我国同期进出口总值的31.7%。今年1-11月,中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96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