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企樾 因实控人的借款合同纠纷,兆新股份的四成股权即将第三次挂拍。
12月28日晚间,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新股份”,股票代码:002256.SZ)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因公司实控人陈永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拟强制拍卖陈永弟所持的25.82%公司股份,用于优先清偿本案债务,挂拍时间待定。
据企查查显示,陈永弟作为公司的实控人,一共持有兆新股份26.05%的股权。在“爆雷”之前,他曾担任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但如今他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被“限高”多达38次。
2018年6月,陈永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11月时,他就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从那时起至今与他相关的失信被执行信息已经有20条。
股权被锁定 评估价约13亿元
据公告显示,陈永弟个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约为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他所持的股权是2015年认购的首发后限售股,自2019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都不能减持。但是由于他尚未办理解除限售的手续,这些股份仍处于锁定状态。本次深圳中院拟挂拍的股份占陈永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1%,约4.86亿股。
实际上,这已经是第三次挂拍。2019年11月,兆新股份曾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但2019年12月,该拍卖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而被撤回。随后2020年11月,第二次拍卖又因债权人认为“起拍价不利于实现债权”而再次被撤回。记者在阿里拍卖平台上查到,这两次被拍卖的股权评估价约为13.55亿元,起拍价分别为10.83亿元和9.5亿元。两场挂拍均有1~8万人次围观。
展开全文(图片来源:阿里拍卖网站截图)
现在异议案件被驳回,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已依法受理, 并最终裁定了强制拍卖。公司提示本次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将由拍卖结果决定,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购买资产终止 经历多次净亏损
据公司官网介绍,兆新股份是2016年11月变更后的名称,在那之前公司叫做“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它的核心业务包括精细化工、生物基降解材料等。
从“精细化工”到“新能源”,公司名称的变化与它的转型之路息息相关。自2014年起,公司开始进入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其业务重心向新能源倾斜。2015年公司进入了新能源汽车运营,2016年又进入储能及光、储、充、智慧停车一体化充电站领域。公司表示将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切入口,通过储能、新能源充电站为连接点,构建新能源运营生态圈。
在陈永弟辞职前,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设立了多个光伏子公司,投资光伏电站。记者查阅相关公告发现,当时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一事,拟收购的两家标的企业都属于新能源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行业。但陈永弟宣布辞职后,公司随即终止了购买资产的事项。
据财报数据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了净利润约1.53亿元。陈永弟辞职后,公司的净利润就坐上了“过山车”。2018年净亏损约2.07亿元,2019年净亏损约3.07亿元。虽然2020年净利润回升至5564万元,但是2021年前三季度又变成亏损,净亏损约为3.08亿元。如今兆新股份或将迎来新局面,经济观察网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