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三峡电能能源管理风云雄霸天下插曲
2023-06-24 20:37  浏览: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有关业务合同的签订预计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但无法完全排除以下风险:

1、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供需数量等数据均为依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测,后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存在调整的可能性,最终以实际装机量为准;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可能性;

3、本次相关业务合同内容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骆驼股份”)与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于2021年10月21日签订了《关于光伏及储能项目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十四五”期间共同合作,三峡电能分阶段为骆驼股份全国范围内子公司安装不低于1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及配套不低于100MWh储能设施,同时三峡电能力争在该期间在湖北省内投资900MWh储能项目,骆驼股份为三峡电能提供合作范围内的储能总包服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二、本次进展情况

(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2021年12月10日,三峡电能全资子公司襄阳众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众盛”)已分别与公司四家子公司一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有限公司、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签署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MC合同》,由襄阳众盛在前述四家子公司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2021年12月10日,襄阳众盛分别与公司两家子公司一一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有限公司签署了《储能电站投资运营管理合同》,双方合作开发【三峡电能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储能电站】和【三峡电能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储能电站】,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改善电能质量、有效平抑负荷波动、实现削峰填谷,以达到能源节约利用的目的。其中襄阳众盛负责储能电站的所有投资、设计、施工、建设,并承担电站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公司子公司负责提供储能电站项目场所、电源接入条件等相关辅助设施便利。

(三)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2021年1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新能源科技公司”)与三峡电能全资子公司三峡能管(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管工程公司”)签署了《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15MW/30MWh储能系统销售与服务合同》及《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系统销售与服务合同》,三峡能管工程公司分别向骆驼新能源科技公司采购15MW/30MWh储能系统和10MW/20MWh储能系统,前述储能系统由骆驼新能源科技公司成套供货并对设备性能、产品质量负责。

展开全文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类业务合同,已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核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与三峡电能通过下属子公司推进光伏及储能项目合作事项,符合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若上述经营类合同顺利履行,将切实推进公司新能源储能业务发展,同时助力公司打造绿色低碳、能源节约型企业。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逐步推进、落实,力争在2025年前共同完成不低于150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不低于1GWh储能项目。本次业务合同的签订预计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经营类业务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无法完全排除以下风险:

1、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供需数量等数据均为依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测,后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存在调整的可能性,最终以实际装机量为准;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可能性;

3、本次相关业务合同内容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