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5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1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5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开全文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1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5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核查,由于对合并报表层面的合并抵销存在操作差错,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内部往来、现金流量表部分内部现金流量未充分抵销。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 主要财务数据”之“(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注: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年初金额较上年末金额有所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更正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注: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年初金额较上年末金额有所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三)《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本次更正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本次更正不影响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6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新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林存友,总会计师裴仁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部长高璞声明: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注: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年初金额较上年末金额有所调整。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230,634,574股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向其所授予的合计3.60万份股票期权。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8人。
2.因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6.44元/股调整为6.3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3.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101.18万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106.88万份,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028,003股。
(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报告期内,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名发行对象合计230,634,574股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国道212线苍溪回水至阆中PPP项目”、“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会东县绕城公路、城南新区规划区道路工程项目、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S215、310线叙州区岷江沿江快速通道(省道S215屏山至泥南段)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存友 总会计师:裴仁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存友 总会计师:裴仁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单体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