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审核意见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全面梳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各项内容,结合公司产品销售、客户拓展等情况,充分揭示“新一代骨科手术机器人项目的研发风险”“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突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尚需公司针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及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本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