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29,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
● 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股份10,881,6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1.02%,占公司总股本的7.77%。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璨云英翼”)通知,获悉其所持股份部分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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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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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