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简称:蒙娜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805;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14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1,450.029万股的1.29%,行权价格为9.63元/股;
3、本次行权期限自2021年12月28日起2022年12月27日止;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2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534.1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63元/股。本次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代码及简称
股票期权简称:蒙娜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805。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为9.63元/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14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1,450.029万股的1.29%,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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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原董事陈峰因董事会换届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任职,故将其的职务调整为“中层管理人员”。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12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展开全文四、行权期限及可行权日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本次为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2021年12月28日起2022年12月27日止。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行权方式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六、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次可行权的534.14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51,437,682元,其中:总股本增加5,341,400股,资本公积增加46,096,282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副总裁刘一军先生及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谭淑萍女士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并承诺在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所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本次激励对象的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