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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贝的组词
2023-06-22 00:49  浏览: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至2021年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918,25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6,434,1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7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1,821,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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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3,945,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24,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1,821,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123,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4,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42%;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113,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04,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5%;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洪静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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