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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胡月个人资料
2023-06-21 00:42  浏览: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7月30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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