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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汽转债”到期的 第三次提示公告守护者祭坛加点
2023-06-21 00:41  浏览:28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101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汽转债”到期的

第三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1号文核准,于2016年1月22日发行总额为410,558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6号文同意,公司410,558万元可转换债券于2016年2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汽转债”,债券交易代码“113009”。

上述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月21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广汽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故“广汽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广汽转债”将于2022年1月10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1日),“广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广汽转债”转换为“广汽集团”的股票。

三、可转债的摘牌

“广汽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成“广汽转债”到期兑付以及“广汽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5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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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102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 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及期权注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6日,可行权数量为17,848,850股。截止行权有效期满,累计行权17,795,352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99.70%;剩余未行权53,498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0.3%,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按规定注销。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2017年10月31日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104、临2017-105、临2017-106)

2、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2017年12月13日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124)

3、2017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7]119号),经广州市国资委报请广东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4日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125)

4、2017年12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向公司董事会授权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实施与管理。公司将于2017年12月19日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127)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63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对本次授予的条件、授予日、授予人员名单、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将于2017年12月19日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128、临2017-129)

6、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75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7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18年6月12日起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19.98元/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64,669,560.00份。(公告编号:临2018-040)

7、2018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3次行权条件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18年9月17日起,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88元/股。(公告编号:临2018-072)

8、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2018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向457名激励对象授予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共计6,233.69万份。本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61元/股。(公告编号:临2018-099)

9、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2019年6月25日起,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6元/股,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33元/股。(公告编号:临2019-041)

10、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1个行权期行权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议案》。根据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55元/股,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28元/股。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考核等原因,共有282名激励对象(含注销部分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注销期权50,124,650份,注销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剩余总数为514,544,910份。(公告编号:2019-080)

11、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实施计划,自2020年6月22日起,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40元/股,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13元/股。(公告编号:2020-048)

12、2020年9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2020年9月21日起,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9.37元/股,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10元/股。(公告编号:2020-071)

13、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6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2个行权期注销和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行权有关事项的议案》。按规定注销本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2个行权期所有激励对象(2141人)的股票期权172,640,244股,注销本计划预留期权70名激励对象(含部分期权注销人员)的股票期权8,653,640股。同时,本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262)的行权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可以行权。(公告编号:临2020-096)

14、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5次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5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6月8日起,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和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9.22元/股和9.95元/股。(公告编号:临2021-034)

15、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70次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7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9月22日起,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和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9.17元/股和9.90元/股。(公告编号:临2021-066)

16、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3个行权期和预留期权第2个及第3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业绩未能满足行权条件,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3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72,646,852股;注销预留期权第2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7,916,990股及第3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7,917,420股。(公告编号:临2021-096)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12月17日。

2、可行权数量:17,848,850股。

3、可行权人数:391人。

4、行权价格:2018年12月17日-2019年6 月24日,行权价格为10.61元/股;2019年6月25日-2020年6月21日,行权价格为10.33元/股;2020年6月22日-9月20日,行权价格为10.13元/股;2020年9月21日-2021年6月7日,行权价格为10.10元/股;2021年6月8日-9月21日,行权价格为9.95元/股;2021年9月22日以后,行权价格为9.90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有效期: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6日。

8、激励对象及行权情况:

三、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期权注销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1个行权期的行权有效期已失效,因 SANDY HARTONO、王劲柯2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完成行权,需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累计注销股票期权53,498股。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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