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总监闫文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闫文鸽女士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96%)的股东闫文鸽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9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闫文鸽
2、任职情况:财务总监
3、财务总监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闫文鸽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其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2,12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闫文鸽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闫文鸽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闫文鸽女士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展开全文(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文鸽女士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没有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闫文鸽女士此前承诺未发生矛盾。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2、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闫文鸽女士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3、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督促闫文鸽女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也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闫文鸽女士向公司呈交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