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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桌球教程
2023-06-21 00:40  浏览: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0067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6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三年后没有对应自然日的,顺延至下一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终止并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1年12月26日。若截至2021年12月2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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