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公司2021年1-9月,营业收入47.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4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实控人征询确认,实控人俞建午先生已于2021年1月22日告知公司其收到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3号公告)。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核实无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公司2021年1-9月,营业收入47.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40%。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