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自12月份以来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270,438.11元,较同期增加亏损864,222,352.25元;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1,659,742.90元,较同期增加亏损859,127,003.19元。
●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8,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7%)计划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7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异常波动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12月份以来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270,438.11元,较同期增加亏损864,222,352.25元;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1,659,742.90元,较同期增加亏损859,127,003.19元。
2.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8,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7%)计划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7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3.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