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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受够歌词
2023-06-19 20:46  浏览: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并购贷款基本情况概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用于置换及支付收购王剑等75名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99.85%股权的部分对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3)。

二、本次并购贷款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上述并购贷款2亿元已提用完毕。根据交通银行的要求,公司须将手付通10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作为并购贷款的担保措施。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并购贷款担保措施的议案》,同意将手付通10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以落实并购贷款担保措施。公司将根据前期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在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88194J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2,124.82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拟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出质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物:公司持有的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并购贷款担保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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