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东”)与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山东”)共同出资设立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能永泰”),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国能山东出资2,550万元,持股51%;华瀛山东出资2,450万元,持股49%。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一、设立公司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2021年12月18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公司国能山东签署了《股东协议书》,拟在山东省泰安市共同出资设立国能永泰,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国能山东出资2,550万元,持股51%;华瀛山东出资2,450万元,持股49%。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2021年12月18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玉钢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578802280
4、注册资本:66,250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6、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龙威三街01001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水产养殖;活禽销售;动物饲养。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品批发;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副产品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休闲观光活动。
国能山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在山东地区开展新能源业务的重要平台公司,主要开展陆基风电、光伏及海上风电开发业务,目前管理运营山东区域内的4家新能源公司及3家新能源分公司,9个风电项目,在运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58万千瓦,在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行业优势。
展开全文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出资方式:现金方式
4、拟定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5、拟定的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国能永泰由国能山东持股51%、华瀛山东持股49%,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国能永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暂定4万千瓦,实际建设规模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市场发展的需要确定,并逐步开发建设其它项目。
四、签署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与性质
1、公司名称: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3、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双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规模和经营期限
1、公司宗旨: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对新能源开发建设的迫切需求,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按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公司发展渠道、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推进公司综合能源产业发展,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3、规模:国能永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暂定4万千瓦,实际建设规模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市场发展的需要确定,并逐步开发建设其它项目。
4、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项目投资总额与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本期国能泰安工程总投资暂定为1.7亿元。双方同意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额及时调整公司的投资总额。
2、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按5,000万元,首期实缴2,000万元(暂定)。股东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国能山东认缴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华瀛山东认缴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
股东双方均按认缴比例以人民币货币形式出资,首期注册资本金实缴2,000万元,国能山东实缴1,020万元,华瀛山东实缴980万元。
(四)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股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公司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同时也标志着公司在山东区域的新能源布局正式启动,并将充分利用国能山东技术、人员优势和公司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区域性布局和项目落地,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绿色低碳、持续稳健与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