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2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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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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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