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2019年1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铁矿”)通知:根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要求,金岭铁矿拟将持有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或“公司”)347,740,1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1%)无偿划转给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矿业”)。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3月5日、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关于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公司配合山钢矿业披露了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的过户办理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6月11日、7月11日、8月10日、9月10日、10月10日、11月9日、12月9日,2020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7日、6月6日、7月6日、8月5日、9月4日、9月30日、10月30日、11月28日、12月28日,2021年1月27日、2月26日、3月27日、4月26日、5月26日、6月25日、7月24日、8月23日、9月22日、10月22日、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25、 2019-027、2019-030、2019-031、2019-045、2019-046、2019-049、2019-050、2020-001、2020-005、2020-012、2020-018、2020-023、2020-024、2020-026、2020-028、2020-031、2020-033、2020-038、2020-039、2020-041、2021-002、2021-009、2021-037、2021-042、2021-046、2021-048、2021-051、2021-055、2021-056、2021-073、2021-077)。
截止目前,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收到收购方山钢矿业《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情况的说明》,其主要内容为:
“山钢集团解除金岭矿业股票质押担保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我公司将关注山钢集团解除质押担保的相关进展,并督促金岭铁矿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按照监管规则的要求,配合我公司完成股份划出与过户登记的手续。同时,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事项进展情况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截止到公告日,控股股东金岭铁矿尚未解除股票质押,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能否顺利完成划出与过户登记,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