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研所”)持有的公司18,205,67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持有的公司3,734,49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分别划转至广东环保集团。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环保集团发来的《关于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的函》,广东环保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划转的登记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6日办理完成,工研所质押给广东环保集团的1,874,454股股票也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股份划转后,工研所、环境建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东环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613,500股,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24.23%;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5,673股,间接持股比例为2.43%。本次交易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广东环保集团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819,173股,持股比例为26.6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环保集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