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20 年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又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0月24日、10月27日、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等文件。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8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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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数量及认购金额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25,233,427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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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5、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展开全文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5,54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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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认购人因持有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而增加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约定。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推进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公司战略、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有实质进展,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原决议相关内容已失效。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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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