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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情醉歌词
2023-06-18 10:32  浏览: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帆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4.99%股份的股东张帆,在2021年12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将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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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二、四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述议案三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或与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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