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抵押及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展开全文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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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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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因素,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的装修进展、设备购置安装等有所延缓,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整体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华盛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2、 华盛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6: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的装修进展、设备购置安装等有所延缓,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公司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因素,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抵押及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