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中国人寿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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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通过中国人寿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赎回等业务。
如后续中国人寿新增销售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将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二、费率优惠活动
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中国人寿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活动规则与期限以中国人寿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人寿的基金产品,除非另有特殊说明,则自新增销售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中国人寿的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1666
网址:www.tongtai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展开全文延期结束募集的公告
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5日证监许可〔2021〕985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9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拟任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延期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1年12月17日延期至2021年12月24日,即2021年12月25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1年9月17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及规定媒介上的《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30-1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ongtaiamc.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管理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