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合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226,131,711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24.3216%。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2,643,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21%。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数为278,775,487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29.9837%;其中中小股东15名,代表股份数为1,502,942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0.16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展开全文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5,65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6520%;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51,140,83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8.34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3,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2%;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8%;弃权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704,9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32,4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5.309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4.6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