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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傅园慧野外吃蛇
2023-06-16 20:43  浏览:33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1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815万元受让星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星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发展”)共同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星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方正电机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产业”)实缴注册资本2593万元,其中星舰发展实缴资本1815万元(占实缴资本的70%),方正电机实缴资本778万元(占实缴资本的30%)。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舰发展共出资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70%,方正电机共出资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30%。因此次股权受让事宜,该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方正电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815万元受让星舰发展持有的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直接持有星舰产业100%股权,星舰发展不再持有星舰产业任何股权。

2、关联关系概述

星舰发展有限公司为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参股的上海绿脉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企业。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系方正电机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星舰发展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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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星舰产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1年5月21日

5、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73号

6、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情况

7、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星舰产业2021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565.29万元(致同审字(2021)第332C024902号审计报告),70%部分股权对应净资产为1796万元,根据净资产审计结果,公司与星舰发展协商,按照1815万元作为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星舰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规定,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该等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为35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181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股权。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退出目标公司股东会。

2、股权转让先决条件

2.1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交易及股权转让对价的前提:

2.1.1协议双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3、目标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3.1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转让方和受让方就目标公司70%股权的价值,即转让价款的作价原则和基础达成一致。

3.2 本次目标股权的转让对价确定为税前人民币181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3.3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907.50万元人民币(大写:玫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50%,即907.50万元人民币(大写:玫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受让方迟延付款,经转让方催告,在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共同确定的宽限期内仍不能按时付款的,应按迟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为建设“动力谷”项目与关联方星舰发展合资成立的,其设立初衷系为了减少上市公司在厂房建设方面的资本支出,减轻资金压力。现由于公司石牛路厂区已由政府收储,公司考虑为了更好的支持驱动电机业务发展,增强业务和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因此拟受让星舰发展持有的星舰产业70%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星舰产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组建良好的建设管理团队,提高管理能力水平,积极防范和应对建设过程中的施工风险、建设进度风险、资金风险等。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星舰发展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78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遵循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1440万元受让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振交通”)持有的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智驱研究院”)48%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方正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并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一峰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方正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书》。

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5,000万元,设立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方正电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中振交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

方正电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1440万元受让中振交通持有的方德智驱研究院48%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直接持有方德智驱研究院100%股权。

2、关联关系概述

中振交通为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系方正电机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中振交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方德智驱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0年9月7日

5、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73号

6、本次转让前后的股权情况

7、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方德智驱研究院2021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0,716.42万元(致同审字(2021)第332C024903号审计报告),经评估净资产为23,834万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洲评报字【2021】第2439号),48%部分股权对应估值为11440.32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与中振交通协商,按照11,44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规定,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目标公司48%的股权(该等股权对应的评估价格为1144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为1144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股权。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退出目标公司股东会。

2、股权转让先决条件

2.1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交易及股权转让对价的前提:

2.1.1协议双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3、目标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3.1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转让方和受让方就目标公司48%股权的价值,即转让价款的作价原则和基础达成一致。

3.2 本次目标股权的转让对价确定为税前人民币1144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

3.3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572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50%,即572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受让方迟延付款,经转让方催告,在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共同确定的宽限期内仍不能按时付款的,应按迟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中振交通合资成立方德智驱研究院,系为了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的研发,方德智驱研究院成立以来,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8000余万,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并有多项发明专利已提交申请。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的不断发展,研发方面的不断投入,方德智驱研究院还将开发出更多的新产品,获得更多的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因此,为了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便于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公司拟受让关联方中振交通持有的方德智驱研究院48%股权,受让完成后,方德智驱研究院将变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中振交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受让方德智驱研究院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方德智驱研究院股权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遵循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拟向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中振交通”)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简称“更上电梯”)16.6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不再持有更上电梯股权。

2、关联关系概述

中振交通为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系方正电机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中振交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股权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更上电梯的股东情况如下:

注:更上电梯注册资本中中振更上机电有限公司新增1亿元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因此公司按更上电梯实收资本计算持股比例为2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更上电梯2021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49,433.60万元(致同审字(2021)第332C024905号审计报告),公司对应股权部分净资产为9887万元,根据净资产审计结果,公司与中振交通协商,按照1亿元作为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依据为经审计净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目标公司16.67%的股权(该等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价格为9887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为10,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股权。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股权转让先决条件

2.1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交易及股权转让对价的前提:

2.1.1协议双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3、目标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3.1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转让方和受让方就目标公司16.67%股权的价值,即转让价款的作价原则和基础达成一致。

3.2 本次目标股权的转让对价确定为税前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人民币)。

3.3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50%,即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受让方迟延付款,经转让方催告,在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共同确定的宽限期内仍不能按时付款的,应按迟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的安排,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11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更上电梯(公告编号:2020-084),系为了补充和完善旗下曳引电机产品开发和销售渠道,拓展新的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业务探索和考虑,同时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认为有必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的发展,短期内不考虑新业务的拓展。因此公司拟将持有的更上电梯股权转让给中振交通。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合作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向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更上电梯有限公司16.17%股权的事项属于日常经营行为。能提高公司整体的投资效益,为公司未来新业务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遵循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1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冯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根据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电机”)与星舰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星舰发展”)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593万元,其中,星舰发展持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实际出资1815万元),方正电机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实际出资778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星舰发展以实际出资金额1815万元转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持有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1440万元受让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持有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中振交通有限公司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16.6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不再持有更上电梯股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冯融、邹建生、何德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12月31日 下午13:00 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 15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为:刘羽先生、赵川女士、叶婷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815万元受让星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直接持有星舰产业100%股权,星舰发展不再持有星舰产业任何股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1440万元受让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持有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中振交通有限公司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16.6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不再持有更上电梯股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1、关于受让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受让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转让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

4、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

邮 编:323000;

传 真:0578-22765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 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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