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9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员工以薪酬等合法合规方式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采取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4,515,501股,金额1,196,159,716.40元,买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9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9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