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关于变更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欧昌献先生、吴亚亚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欧昌献先生、黄少琴女士工作调整,容诚事务所现委派注册会计师郑立红先生、张端颖女士接替欧昌献先生、黄少琴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立红先生、张端颖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
郑立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万讯自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端颖,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蓝思科技、大族激光、郑中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09:15至2021年12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8,387,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数为298,351,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3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62,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为3,927,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3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387,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2,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387,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2,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董凌律师、陈烨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