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0号)核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2,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滨化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4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4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滨化转债”,债券代码“113034”。
滨化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8元/股。2020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4.68元/股。2021年5月27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4.58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2021年8月3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不行使“滨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3个月内,若“滨化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9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58元/股的130%,即5.95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5.95元/股,将再次触发滨化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滨化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确定是否赎回滨化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3-2118009
联系邮箱:board@befar.com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