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实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展开全文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68,223.06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4,934,775.4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3元(含税)。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占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比例为42.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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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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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7、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
联系人:赵善麒
联系电话:0519-85163738
传真:0519-85162297
电子邮箱:xxpl@macmicst.com
邮政编码:21302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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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