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4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展开全文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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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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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4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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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5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文军先生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文军,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2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名,实到5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会议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文军,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