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为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进行的调整。
2、“19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6.50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17.34元/股;
“20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3.75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17.34元/股;
3、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收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蓝帆投资于2019年6月1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于2020年6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蓝帆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蓝帆E1,债券代码:117164),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19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1、第一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蓝帆E1”的换股价格由27.00元/股调整为26.90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第二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蓝帆E1”换股价格由26.90元/股调整为26.50元/股,“20蓝帆E1”换股价格由24.15元/股调整为23.75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展开全文3、本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约定:“在本期债券换股期内,当标的股票蓝帆医疗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时(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换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若选择修正,修正后的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作出决议之日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的孰高者,同时不低于蓝帆医疗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10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已满足在换股期内任意连续 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蓝帆投资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将“19蓝帆E1”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34元/股,将“20蓝帆E1”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34元/股。
本次向下修正后换股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之日(2021年12月13日)前 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蓝帆医疗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的孰高者,且不低于蓝帆医疗2020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83元,符合《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19蓝帆E1”、“20蓝帆E1”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为流通股,不存在限售或权利瑕疵等影响投资者换股权利的事项,且“19蓝帆E1”、“20蓝帆E1”换股不违反蓝帆投资对交易所、蓝帆医疗、投资者等相关承诺或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