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97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3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2021-030)。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4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75%(年化)。2021年12月13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今冬明春的能源保供。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