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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风弄作品集
2023-06-15 00:39  浏览: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C49211210001】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C49211210001】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法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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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C49211210001】具体条款: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0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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