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能实业”)因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引起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7.28%(总股本201,233,200股)变更为64.45%(总股本210,077,200股),被动稀释2.8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1,233,200股变更为210,077,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35,394,736股,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相应发生变化,导致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持股比例由67.28%(总股本201,233,200股)变更为64.45%(总股本210,077,200股),被动稀释2.8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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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日睿能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35,394,736股,其中质押股份为1,000,000股。除前述质押情况外,睿能实业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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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使控股股东睿能实业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展开全文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捷润”)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及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发生变化。
平潭捷润拟在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平潭捷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0,077,200股)的0.990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进展公告》、《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1,233,200股变更为210,077,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平潭捷润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525,264股。因平潭捷润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及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平潭捷润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7151%(总股本201,233,200股)变更为6.4002%(总股本210,077,200股),变动比例为1.314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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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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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平潭捷润集中竞价减持,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平潭捷润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平潭捷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