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陆杏珍女士于2021年12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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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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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目前存在可转换债券转股,本文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总股本315,975,411股为准;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李志聪先生、李炳兴先生、陆杏珍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备查文件
1、陆杏珍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