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展开全文(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承诺人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故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祥隆、于晓卿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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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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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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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
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弘宇农机”)于2021年12月6日接到股东于晓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豁免锁定期承诺的函》,申请豁免于晓卿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时做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上述豁免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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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内容
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弘宇农机股票,若本人持有的弘宇农机股票于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确有需要进行减持的,则每12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弘宇农机股份总数的25%。
三、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原因
由于于晓卿先生身体原因,经《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0683民特349号】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于晓卿先生已不能正常履行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0683民特349号】,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任焕巧与于晓卿系夫妻关系,且于晓卿的近亲属对任焕巧担任于晓卿监护人并无争议,任焕巧女士为于晓卿先生的监护人。由于任焕巧女士无治理公司的经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投资者等各方利益,拟转让公司控制权。
鉴于此,任焕巧作为于晓卿的监护人代表于晓卿于2021年9月13日与辛军署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股协议》”)。2021 年 9 月 30 日,于晓卿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21.00 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 6,670,8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5%)转让给辛军,完成第一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于晓卿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剩余 20,012,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4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辛军后,成为辛军的一致行动人。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隆投资”)、于晓卿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40%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辛军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确保《转股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交易尽早完成,于晓卿先生的监护人任焕巧女士向公司提出豁免上述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四、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加快股份转让事项的推进,有利于《转股协议》尽早完成。收购人辛军先生从事大型企业集团管理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是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隆集团”)的创始人及实控人,祥隆集团自1995年成立以来,现已发展为下辖科技、投资、实业、金融、教育、药业、矿业、地产八大产业的集团公司,为烟台市知名企业。祥隆集团历经多年的发展积淀,已建立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科学完善,逐步成长为具备较强影响力和认知度的跨区域、多元化企业集团。祥隆集团旗下的祥隆投资专注于股权投资及管理,祥隆投资在股权投资及管理行业经历均超过15年,主导完成多起股权投资案例,具备丰富的产业资源储备和专业的股权投资经验,同时对中国资本市场具备长期精准的理解和研究。辛军先生具备证券市场应有的法律意识及诚信意识,具备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相关业务、资产及人员的经验及能力并且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故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更有利于稳定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时做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将有利于《转股协议》尽早完成,稳定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将有利于《转股协议》尽早完成,稳定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4、于晓卿《关于提请豁免锁定期承诺的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季俊生、吴轶涛、滕聪、王兆华、赵绅懿
现场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刘志鸿
现场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将有利于《转股协议》尽早完成,稳定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牛立军、高秀华、张志国、宁学贵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季俊生、吴轶涛、滕聪、王兆华、赵绅懿
现场列席会议高管:柳秋杰、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铁成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董事牛立军先生担任拉萨祥隆总裁,已回避表决。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