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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 2021年 11 月 29日结束。截止第二个行权期满,有 2 名激励对象共计持有29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 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其获授的第三个考核年度的部分股票期权共26.4万份将予以注销。此次合计注销期权55.4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江海股份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注销完成后激励份额由3,659.3万份调整为3603.9万份。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2021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期权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