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员工持股计划严重走光
2023-06-14 00:33  浏览: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2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其他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057号);公告中说明: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披露提示性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由于该事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本公司尚不能按预披露公告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程序;计划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宣传政策、目的等事项。本公司披露《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其他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后,本公司按《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对本次筹划事项涉及政策、目的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让员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希望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达到激励的目的。

2、咨询、论证员工持股计划事项。针对本次筹划的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向会计师、律师、券商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咨询,根据咨询结果专门进行了论证。论证的重点为:对股东、公司、员工的影响。结合当前及后续整体经济形势,预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对本公司后续利润总额影响程度(激励成本),是否会对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等。

3、草拟方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文件进行草拟、讨论,对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及额度进行筹划、讨论。

二、延期事项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将进行认真筹划;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预计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披露提示性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本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工作程序,尽早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风险提示

前次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具体包括: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处于筹划阶段,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出资额较低或员工自愿参与等方面不足,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