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3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1224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49号)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根据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修订内容同步修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展开全文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盛虹”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2021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1224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披露了以募集配套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等。
2、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2、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情况”之“(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资产”中更新了标的资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
3、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经营资质及在建项目手续情况”之“(一)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中更新了标的资产经营资质情况。
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标的资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在建、拟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的最新进展及预计完成时间、未按期完成手续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等。
5、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情况”之“(六)新增产能对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及最终评估值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在建、拟建项目建设进度、预测期各主要产品产量预测情况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新增产能对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财务指标及最终评估值的影响、销售单价大幅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等。
6、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资产经营情况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7、2021年1-6月收入大幅提升系因疫情影响逐渐消除后化工行业景气上行及下游需求回升等因素而带动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和销量提升,与收入确认政策无关”中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及其变化情况、产品销售价格、产能利用率、产销量情况等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2021年上半年收入大幅提升的原因。
7、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对外拆借资金、关联采购涉及的关联方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价格与当地同期同类产品市场均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差异情况等。
8、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资金归集调配等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强化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财务独立性、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有效措施等。
9、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之“(三)如查实相关当事人实施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具体应对措施”中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