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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小年夜是什么时候
2023-06-13 20:31  浏览: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2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广东明珠”变更为“*ST广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拟向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公司”)92%股权,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购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出售城运公司92%股权后将面临无主营业务的情形,公司通过购买大顶矿业的经营性资产包,可以解决无主营业务的问题,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土地一级开发变更为铁矿采选,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将不会受到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张坚力先生均不存在筹划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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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3)。

(二)其他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和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商谈、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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