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于2021年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